新职业教育法为职业与普通教育平等地位“撑腰”
新华社北京4月27日电(记者徐壮)“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,这两个类型的教育没有高低之分、优劣之别。”在27日解读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时,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陈子季如此表示。
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4月20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表决通过,将于5月1日起施行。舆论普遍期待,新职业教育法能破除社会中“职业教育是低层次教育”“职校学生上升通道窄”等陈旧观念。当日的教育部新闻发布会即是介绍该法相关情况。
如何回应社会关切,使职业教育为中国制造、中国创造“孵化”更多高质量技能人才?陈子季介绍,新职业教育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“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”,并通过推进普职融通等顶层设计,真正实现职业教育社会认可度的提高。
为了落实“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”,新职业教育法中还提出诸多“实招”:规定国家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;规定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、就业、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;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、公平竞争的报考、录用、聘用条件等。
这部法律的修改,凝聚了多年来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实践经验。我国目前已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职业教育体系,现有职业学校1.13万所,在校生超过3000万人。随着我国进入新的发展阶段,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不断加快,各行各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越来越紧迫,职业教育重要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凸显。
“现行法律很多规定已不适应改革发展需要。”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邓传淮表示,新职业教育法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,深入推进育人方式、办学模式、管理体制、保障机制改革,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,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。“它将促进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、能工巧匠、大国工匠,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国家竞争力提供优质人力资源支撑。”